某种程度上,这是美国体育界长期劳动力失衡背景下形成的一种畸形的压榨球员文化。
成熟的体育联盟一般有两种制度:以欧洲足球为代表的协会制度和以美国四大联赛为代表的商业公司制度。 如果你关注过这两款游戏,你会觉得似乎存在着一些深刻的差异。
那么这种差异本质上是什么呢?
这是玩家的身份。
在欧洲足球联赛中,球员是球队通过签约权获得的宝贵资产; 而在NBA等美国联赛中,球员是联盟的雇员,而不是独立资产。
这句话对于不熟悉现代公司制度的人来说有点混乱。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
在广州恒大俱乐部新三板挂牌的官方转会文件中,球员转会费被明确认定为属于球队的无形资产——“球员技术资产”。 换句话说,当一支足球队支付转会费/签约费签下一名球员时,他就具有双重身份:球队的雇员和属于球队的资产。
这意味着球队和球员之间的关系可以独立、完全地存在和衡量,不依赖于任何联盟、足协或外部组织。 球队可以在合同框架内向任何国家的任何球队出售或租赁球员。 双方达成协议后也可以随时签订、续签或终止合同。
但在NBA中,球员只有一种身份:球队(或联盟共和国)的雇员,而不是独立资产。 体现在:球队不能自由处置球员(交易撮合机制、解约上限)、球队与球员不能自由签订合同(选秀机制、优先签约权)、双方不能自由约定关于工资(工资上限、合同增幅限额),即使达成协议,也不能续签合同(只能在原合同框架内续签或重组)。 球队和球员之间的关系必须依赖于NBA公司的制度——换句话说,任何一名NBA球员都可以说是属于30个球队老板的共同资产。
现代体育研究达成的共识是,对球队和运动员之间自由独立关系的限制,实际上是对雇主的不平等保护条款。
例如:欧洲足球联赛体系下,诞生了年轻有为的C罗(假设他是自由球员,而不是首次与里斯本竞技签约)
第一步,他可以选择与曼联签约,也可以选择与切尔西、阿森纳或利物浦签约。 各队将在薪资、地位、训练环境等条件上展开竞争,争夺这位潜力新星。 由于青训球员不需要转会费,球队甚至可以用节省下来的费用支付球员工资,并为年轻球员开出高得惊人的合同——比如出自青训的曼联后起之秀拉什福德。 德国,在NBA就像是拥有10+5的数据却能够理直气壮地索要一份4000万年薪的合同。 团队好可怜,才到了3000万还感觉是赚到了……
第二步:曼联的报价终于打动了C罗。 两三年过去了,他渐渐变得越来越富有。 尽管合同尚未完成,但他已经可以要求曼联根据他的表现和贡献向他提供补偿。 签新合同加薪,否则可以要求转会。
第三步:曼联毫不犹豫地将已经成为球星的C罗的薪水翻了三倍。 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继续受欢迎,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可以站在世界之巅并且需要在那里的人。 在薪水和荣誉方面取得与之相称的地位。
然而曼联却无奈表示:在英超和我们球队现行的工资制度下,不能给予你所要求的待遇,否则会破坏队内的平衡; 我们没有实力像巴萨和皇马那样疯狂收购和建设。 银河战舰攻击长期霸主地位。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一致:曼联正在寻找一个能够满足C罗要求的新家,用属于球队的球员资产换取大笔转会费,然后签下其他合适的球员来完成阵容将来; 而C罗则能够与皇马签约,得到一份与其身价相匹配的合同,并进入一支有实力在未来5-10年继续冲击欧洲之巅的阵容。
第四步,来到皇马的C罗与一众球星共同开启了称霸之路,连夺欧冠冠军,身价一路上涨。 每当合同在2-3年到期时,皇马主席立即去找C罗说,你看,这份合同已经执行一段时间了,或者我可以给你加薪,我们可以签一份新的5- 6.长期合同。 ? C罗的经纪人摸着小胡子说道:“你看,如果C罗不跟你续约的话,你去市场上找一个和他同级别的替代球员,就算是你也不一定能买到。”你花了2亿欧元的转会费;而C罗一旦来到自由市场,所有对手的豪门球队肯定都会涌向你,愿意开空白支票签下你。现在我们正在续约你白签合同,工资翻倍只是九牛一毛吧?
…………
人生赢家C罗一路享受着幸福的生活。 他每个赛季都能在符合他水平和位置的最具竞争力的阵容中踢球,并获得与他的价值相匹配的薪水。
NBA体系下,故事是这样的:
第一步,年轻有为的加内特诞生了。 和所有球员(以及普通人)一样,他渴望为洛杉矶、纽约、波士顿这样的大俱乐部或者当时的强队效力,各路球队都愿意签下这样一位有前途的新星。
但可惜的是,他也没有选择。 老板们抽签决定将他派往冰天雪地的明尼苏达小城,支持垫底球队小狼队的建设。
至于工资,已经白纸黑字给你算好了。 对于一个菜鸟童工合同来说,这只是一笔不小的钱。 就算团队愿意,也不能多付一分钱。
加内特的新秀合同才100万美元出头,显然远远低于其实际价值……但加内特其实是当时NBA最幸运的球员。 他在1999年劳资协议前后签订了第二和第三最有利的合同。 合同,成为一定时间内薪水最高的球员,而且他的薪水比其他人领先一个级别。
第二步:在新秀合同期间,加内特迅速成长为炙手可热的明星。 如果让他在市场上自由竞争,立刻就会有很多球队愿意给他开出惊人的薪水,他也能进入自己想要的阵容。 。 不幸的是它仍然不起作用:
NBA对球员有工资帽和起薪以及涨幅限制,并规定所有其他球队开出的工资只能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8%。 母队森林狼队可以提供10.5%加薪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匹配其他球队的合同(劳资协议已经改了好几次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当时的准确数字……),简单来说,虽然加内特已经是一流巨星了每个人都渴望的,他可以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如果去不了,拿的工资也是有规定的,最多不会超过一分钱。
所以和几乎所有其他超级巨星一样,他别无选择,只能在童工合同的基础上与母队续签第一份大合同。
1999年劳资协议签订后,新秀合同上限逐年提高。 詹姆斯在2003年成为状元秀时就已经能够拿到400万的“高薪”,但第一次续约的限制性更大。 2007年新秀合同结束后英超夺冠最多的球队,詹姆斯成为第一份大合同,顶薪只能拿到1300万,还不如加内特时代。
第三步:此时,加内特已经成为联盟MVP级别的招牌人物。 然而,森林狼队在经历了一个不错的赛季后却未能恢复元气。 内部管理混乱,阵容奇奇怪怪。 明知巅峰期所剩无几,加内特尴尬地发现自己依然只能在明尼苏达浪费时间:即使联盟其他29支球队愿意收购他,森林狼也愿意卖掉他,因为工资帽制度,他被直接砍掉了。 半数球队交易是有可能的; 剩下的一半中,只有少数几支较差的球队拥有与他相当的合同(账面价值)和实际筹码(交易价值),并且具备交易条件。 这也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狼王只能用泪水表达自己对双城的忠诚,他会坚守双城,直到退休。
第四步:当职业生涯进入衰退期、无路可走时,加内特终于下定决心,开始谋划改变。 他让经纪人考察了几支有交易条件的弱队,并亲自联系了弱队中已经过了巅峰但还没有戒指的孤独球星,最终促成了一个看似史无前例的交易计划:上赛季的凯尔特人队,排名垫底的球队,花费了前几个赛季囤积的大量垫底合同和交易筹码,换来了加内特和雷阿伦两位巨星。 他们与皮尔斯一起组成了三巨头,成为联盟顶级球队。
这支超级绿军所向披靡,开局就以30胜3负横扫联盟,最终以40分的大胜击败湖人队夺得总冠军。 人们也开始了无休无止的讨论……
凯尔特人队通过囤积选秀权和垃圾合同来交易当红球星,从底层崛起成为冠军,这公平吗? 加内特、雷阿伦、皮尔斯三人通过谈判共同促成交易和合同安排是否合理? 下一次明尼苏达这个被加内特废弃的小镇什么时候才能转身不再是鱼肚呢? 即将搬迁至俄克拉荷马城开启新征程的超音速队此时失去明星球员会不会让球迷感到失望呢?
…………
不过,如果不是NBA精心设计的工资帽、选秀制度、涨薪上限、优先匹配权、等值交易等制度,这笔交易可能早5年甚至比他们三人早完成进入联盟。 这件事发生了,他们的收入比现在多几倍——这是他们应得的。
只是为了去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踢球,我付出了那么多的辛苦和代价,浪费了那么多的青春,为什么还要受到批评……
NBA总是喜欢讲“忠诚”的故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配合体制为管理层绑架明星的理念。 最喜欢这个故事的人就是极端粉丝和业主。 在真正公平的自由市场中,根本不存在“忠诚”这样的东西。 就像欧洲足坛一样,肯定会有云集各路球星的“豪门俱乐部”和为豪门俱乐部提供球星的小俱乐部。 你能想到的“忠诚”球星都在豪门球队,比如巴塞罗那的拉玛西亚帮、罗马的托蒂、曼联的92帮等等,也许阿兰希勒是现代足坛唯一的一个? 但这在今天的英超联赛中应该是不可能的……
一个真正有实力的球星,会也应该加入与自己实力相匹配的球队。 当曼联球迷提到球队的代表人物时,他们会立即想到费迪南德、鲁尼等人。 不过,别忘了,他们也是从小就在队里的。 随队转战曼联,开始长期稳定的职业生涯。 费迪南德和鲁尼是不是因为离开了缺乏实力的西汉姆联和埃弗顿而成为“叛徒”……
而成长为国际巨星并在巅峰时期离开曼联走向更大舞台的贝克汉姆和C罗,依然是曼联球迷心中真正的红魔。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并获得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薪水和荣誉。 不能让玩家因为个人一厢情愿而承受这种无理的道德绑架。 如果留在西汉姆联,费迪南德可能永远只是一名普通的强力后卫; 而如果不去皇马“联手”,C罗就永远没有机会与梅西竞争21世纪足球第一人的位置。
那么为什么很多弱队的NBA球星不去强队争夺总冠军呢? 答案很简单:确实做不到……大部分是制度设计造成的技术原因,也有一些问题提到的雇主市场长期强势形成的文化氛围。 然而英超夺冠最多的球队,经过两次影响深远的劳资谈判(1999年、2010年),NBA球员逐渐学会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毕竟,与纯粹资本声音的NFL不同,NBA球员在当今世界篮球市场的影响力足以挑战球队老板。
很多人说这是为了促进竞争,最终促进大家的利益,更何况这个环节的各种逻辑是否站得住脚。 我们看一个:更加“公平”的财务政策和严格的合同限制一定会促进竞争,让大小市场的球队都有机会夺冠吗?
根据近20年NBA、NFL、MLB、英超联赛总冠军分布情况统计(以年度劳资协议为节点),可以看出,总冠军数比例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冠军球队和采用的制度。
冠军分布最分散的NFL和MLB是绝对公平和严格工资限制的代表——NFL采用硬工资帽(绝对不允许超过限制),按职位规定球员的最高工资(类似到控球后卫只能赚多少钱,中锋最多能赚多少钱……),这就导致球队为了满足工资帽的要求,给大部分球员提供了非保障合同。 他们不打招呼就裁掉主力,带走领军球星。 改变第七轮选秀权是常见的操作——但即便如此,NFL仍然诞生了当代体育界最强大的爱国者王朝。
MLB与欧洲足球类似,没有工资公平的概念——2018年季后赛红袜队的总工资近2.3亿元人民币,是田径队(8000万)的三倍。 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电影《球变金》也专门讲述了这个故事。 仅仅因为运动员不能像红袜队、巨人队和洋基队那样每个赛季都争夺冠军,并不意味着比赛就没有吸引力,竞争不够激烈。
显然,强制性的财务公平和薪资限制并不一定会导致更加激烈的竞争。 要说NBA有小牛、猛龙这样非头号种子夺冠的“乐观派”,英超和德甲有莱斯特城、凯泽斯劳滕这样保级球队真正的奇迹回归赢得冠军。 更重要的是,美国和整个欧洲的市场规模几乎相同。 在前段时间皇马欧冠三连冠之前,甚至没有球队能够连续夺冠。 这种激烈的竞争并不是制度强制的。 计划。
在英超联赛中,如果有老板不关心短期盈亏,想把一个小俱乐部打造成一支强队(比如曼城背后的阿布扎比投资集团),那笔小钱花在团队上的钱基本上是对比形象宣传带来的其他好处。 没什么,就是舍得花钱让球迷开心。)那么球队的竞争力就可以通过长期持续的投入不断增强; 在NBA和NFL,你会尴尬地发现,即使你想投资,你也别无选择,只能接受自己的竞争力。 注定不如大俱乐部的现实。 猛龙队为了交易伦纳德付出了如此高昂的代价。 他们很幸运地获得了冠军,但这只能持续一个赛季。 伦纳德转身就往洛杉矶跑。
很多人都为球队老板担心,说如果放松管制,小球队赚不到钱就会失败,最终没人会在NBA打球。 我只是想说英超夺冠最多的球队,这句话只是针对现在这群NBA小老板的利益。 ,而不是球队和当地球迷的利益。 有很多老板有能力经营好球队,不会把球队当作一家公司来计算盈亏(库班、鲍尔默等),但NBA所有权转让的限制非常严格,不允许他们用钱装满他们的口袋。 酋长和中国富豪随便进来(美国上市公司股东蔡崇信就是先驱)。 这些小老板联合起来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不是最有利于NBA发展的长远利益——因为后者可能会让他们花更多的钱。 所以这本质上是一个类似信托的资本保护体系。
作为球迷,我总是希望看到更激烈的比赛,以及强者之间的竞争;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我觉得以NFL为代表的纯压榨资本主义体育联盟制度(硬工资帽、低保障制度)实在是反人性……NBA目前正处于转型期:保留了本质虽然是商业公司,但玩家的话语权越来越大,让他们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待遇和选择的自由。 其中,加内特、詹姆斯、保罗甚至兰德等杜强球星以及球员工会的贡献都是“不可或缺”的。
有人指责詹姆斯加盟球队、签短合同、为队友争取高薪,损害了球队和联盟。 但从球员的角度来看,他只是处于一个通过各种不平等条约限制他的工作选择和薪资自由的体系中。 只要尽力追求自己的兴趣就好。 工资帽本身就是降低球员工资水平最直接的工具(当然也起到了促进竞争的作用)。 作为员工,在这样的压迫下为自己和兄弟争取合理合法的利益,这难道不是进步的表现吗?
新“狼王”唐斯,2015年的状元秀,经历了2010年大罢工后达成的新劳资协议以及新转播合同的升值奖金。 首笔续约合同已达3000万。 这就是老狼王的整个职业生涯。 难以达到的数字。 不过,新秀合同仍然受到同顺位年增长率的严格限制。
如果你回顾几十年前NFL主导的美国体育联盟体系,你会发现它荒唐且不平等的压迫(不幸的是,NCAA至今仍在沿用这一体系,但却引起了各方的批评,被称为“现代奴隶制”)。 近年来,在玩家呼声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各种不平等正在走向平衡。 这一变化短期内可能会对竞争格局和部分球迷期待的体验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体育联赛和其他行业一样。 走向自由市场一定对各方面都有好处,有助于提升比赛的精彩程度。
所以也许再过50年,那时的人们就不会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了,球员们到底是像老师傅一样,在外边的工厂工作了几十年,彼此相爱,还是他们深深地爱着一个拥有非凡能力的人。 升级换工作和AI工程师一样常见。 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 这只是个人自由做出的简单选择。